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郴州市辖县,位于湖南东南部,与广东省接壤。县境南北为山区,中部低洼。莽山是原始次生阔叶林区,其中心保护区为国家级森林公园。河流有武水、长乐水和章水。年均温18.3℃,年均降水量1487.3毫米。矿藏有煤、钨、锰等。骑田、莽山林场动植物资源丰富,有“湖南药用植物宝库”的美誉。京广铁路白杨、坪梅两条支线,107国道、1803省道过境。工业有水泥、化肥、石材等。农业主产稻谷、烟叶、柑橘。纪念地有宜章年关暴动旧址、湘南起义陈列馆、邓中夏故居、烈士陵园。风景名胜有莽山森林公园、白石渡丹霞地貌等。明代大臣邓庠,近代社会活动家彭邦栋,中共早期领导人、工运活动家邓中夏出生于此。